北京时间12月14日,林丹方发律师声明,辟谣“林丹成老赖,与谢杏芳拖欠54万机票钱”、“林丹谢杏芳夫妇被列为失信人”等传闻。声明中称,林丹、谢杏芳从未参与万国城公司的经营,对万国城公司与西敏公司之间的纠纷并不知情。
近日,有媒体报道,前羽毛球运动员林丹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41661元,执行法院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关联文书显示,2018年7月,万国城(广州)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西敏旅运票务有限公司约定:西敏公司向万国城公司股东林丹、其配偶谢杏芳及其他第三人提供机票,万国城公司收到账单后按月在信用期限内支付机票款。但万国城公司经催款后仍不支付2018年9月至12月机票款,西敏公司起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万国城公司偿付西敏公司机票款40万余元及相应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