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乒羽字〔2005〕182号
关于举办二00五年全国羽毛球中级、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训竞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竞赛处: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和我中心2005年度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羽毛球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办班质量,本着重在提高教练员实际教学工作能力、加强素质教育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举办2005年全国羽毛球中级、高级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05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
上海体育学院全国羽毛球培训中心。
二、 办班形式
采用集中面授为主、函授自学为辅的教学形式。
三、课时分配
(一) 面授课程阶段:
2005年10月22日至11月11日,学员在上海体院,由上海体院教授和国家羽毛球队教练员讲课。
(二) 函授自学阶段:
(二) 函授自学阶段:
2005年9月1日至10月20日,学员在本单位按培训课程所布置的学习内容要求,进行有计划的学习。
四、入学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初级教练员职称,准备晋升中级教练员职称的各省区市羽毛球队、体校、羽毛球单项学校的教练员可报名参加中级教练员培训班学习。
(二)已具备高级或中级教练员职称,但未经过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学习,准备晋升高级教练员职称的各省区市羽毛球队、体校、羽毛球单项学校的教练员可报名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班学习。
(二)已具备高级或中级教练员职称,但未经过高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学习,准备晋升高级教练员职称的各省区市羽毛球队、体校、羽毛球单项学校的教练员可报名参加高级教练员培训班学习。
(三)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岗位培训工作,切实为参加岗位培训学习的教练员创造条件。
五、报名与报到
(一)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将参加高、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的教练员名单,分别按报名表格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清楚并一式两份,于2005年8月10日前分别寄到国家体育总局乒羽管理中心羽毛球部和上海体育学院全国羽毛球培训中心,经资格审查后,由全国羽毛球培训中心发入学通知。
(二)参加岗位培训教练员的报到时间,由全国羽毛球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六、经费及其他
(一) 每位学员需交培训费600元。
(二) 每人每天食宿费80元。
(三)学员往返差旅、医疗费等由各单位自理。
七、请将报名表分别寄到以下地址
(一)国家体育总局乒羽中心
地 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4号
国家体育总局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羽毛球部
电 话:010-87183495 87183496
传 真: 010-67101051
邮 编:100061
联系人:左晨
(二)上海体院: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院全国羽毛球培训中心
联系人:戴金彪
电 话:021-51253193
传 真:021-51253194
邮 编:200433
八、未尽事宜由全国羽毛球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全国羽毛球高、中级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报名表(点击附件下载)
二○○五年七月十一